为深入贯彻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,融会贯通地做好总局提出的“三篇文章”,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,促进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,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,经市局研究决定,在部分单位通过实践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,从2003年起在全系统推行“税风监督联系卡”(以下简称“联系卡”)制度,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认真组织实施。
一、实行“联系卡”制度的目的和意义
配合国税系统“12366纳税服务热线”的开通,通过实行联系卡制度,贯彻落实省局提出的“服务创新”的号召,进一步加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直接监督,广泛征求加强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以促进各级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,及时纠正执法偏差,有效改进服务质量,全面提高行政效率,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,推动国税部门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。
二、“联系卡”的适应对象及使用方法
1、适应对象。本卡适应于国税系统的基层征收、税务管理、税务稽查单位到纳税业户执行公务活动的人员。
2、使用方法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卡的管理、发放和回收工作。到纳税业户执行公务活动的国税人员,出发前要根据所到业户数量领取联系卡,税务人员向企业递交联系卡的同时,须向纳税业户解释联系卡的用途和目的、填写方法及回收途径。纳税业户在接到联系卡后,根据执法人员的表现填写有关内容,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(或签字),封好后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反馈到当地国税部门,由专门的接收人员进行拆封汇总。
三、“联系卡”应包括的基本内容与参考式样
各单位自行设计联系卡,联系卡应涉及以下基本内容:执行公务人员工作效率的高低、服务态度的优劣、执法是否公平或有无存在随意性、是否有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”等不廉洁行为。联系卡要分为存根联和反馈联,以便检查核对,具体参考式样见附件。
四、实行“联系卡”制度的考核标准
为将“联系卡”制度落实到位,各级要将使用“联系卡”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,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进行督导检查。考核的主要内容有:
1、自2003年3月起,各单位必须建立和使用联系卡,已经使用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和通知要求进行调整完善。
2、各级考核的主要内容有:查看是否实行联系卡制度、是否坚持使用联系卡(通过核对存根联与反馈联回收数量情况,年度内每个公务外出人员联系卡回收率不得低于60%)、是否对收回联系卡发所反映的问题有记录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、是否对违规问题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、是否对联系卡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整改。
3、如联系卡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经查属实的,对该税务人员在年度评先树优中实行一票否决。
五、其他
税风联系卡制度自二00三年三月起试行,由市局监察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:
税风监督联系卡(存根联)
年 第 号
同志于 年 月 日,因 到 单位执行公务活动,领取联系卡一份。
领卡人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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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风监督联系卡(反馈联)
年 第 号
请贵单位对国税工作人员 同志在在你单位执行公务期间的有关行为予以监督,并务必将此卡填写封好后及时邮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反馈到我局,如有其他问题也可直接向“12366纳税服务热线”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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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
内容 |
工作
效率
情况 |
有无
随意
执法 |
有无
请吃
受贿 |
有无
索要
财物 |
有无低
价购买
物 品 |
有无其
他违纪
行 为 |
服务
态度
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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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现
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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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说明或意见和建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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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单位(盖章或签字)
年 月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