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一年,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配套政策,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,保障纳税人的利益。东港区国家税务局决定,利用3月21号(周六)、22号(周日)两天时间在德泰大酒店二楼会议室,分期分批开展汇算清缴培训工作。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减免优惠、年度申报表填制、电子申报操作流程。为减轻企业负担,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各企业具体培训时间请按短信通知或税收管理员电话通知为主,请各企业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并相互告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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